為保證鋁合金門窗在正常批量生產過程中的產品質量,根據鋁合金門窗產品特點和加工工藝條件,製定相應的檢驗規程。係統門窗廠家
鋁合金門窗的檢驗規程應包括生產鋁合金門窗所用的鋁合金建築型材、配套材料的檢驗和鋁合金門窗生產工序(半成品)檢驗、成品檢驗。
1.檢驗依據:
(1)《鋁合金門窗》(GB/T8478-2008。
(2)《鋁合金建築型材》(GB5237.1~6)。
(3)《建築玻璃應用技術規範》(JGJ113-2009)。
(4)與鋁合金門窗有關的各種五金件、緊固件、玻璃、密封材料等相關產品標準。
2.組批與抽樣
1.組批
鋁合金門窗組裝前,同一類型的同一加工安裝要求的零部件定義為一批同一批購入的同一品種、同一規格的外購零件為一批。門窗(框、扇)組裝後,同一工程、同一品種的半成品或成品為一批。係統門窗廠家
2.抽樣
鋁合金型材、輔助材料以及五金配套件的抽樣檢驗,若產品標準中有抽樣規則,則按產品標準抽樣、檢驗。
組裝工藝規程:
(1)認真審核圖紙、看懂圖紙。
(2)備齊所用工具。
(3)檢驗所有組合零件尺寸和質量是否符合技術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不予組裝。
(4)門窗的組裝應在專門操作台架上,上麵必須墊有膠皮麻布,以免劃傷型材裝飾麵。
(5)裝配時精心操作,防止機械或人為磕碰損傷。係統門窗廠家
(6)自攻螺釘要擰緊,嚴棼用錘敲打。
(7)組裝後要擦洗幹淨,無油汙。
(8)經檢驗合格後的製成品應豎立堆放並標明品種規格。嚴禁接觸酸堿等腐蝕性物質。
陝公網安備 6101220200004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