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係統門窗的粉末噴塗型材,《鋁合金建築型材第4部分:粉末噴塗型材》(GB523.4-2008)對粉末噴塗型材的質量要求如下:
(1)噴粉型材的牌號、狀態和規格,應符合《鋁合金建築型材第1部分:基材》(GB5237.1-2008)的規定。
(2)基材質量。噴粉型材所用的基材應符合《鋁合金建築型材第1部分基材》(GB5237.1-2008)的規定。
(3)化學成分、力學性能。化學成分、室溫力學性能應符合《鋁合金建築型材第1部分:基材》(GB5237.1-2008)的規定。
(4)尺寸允許偏差。型材去掉塗層後,尺寸允許偏差應符合《鋁合金建築型材第1部分:基材》(GB5237.1-2008)的規定。型材因塗層引起的尺寸變化應不影響裝配和使用.
(5)預處理。基材噴塗前,其表麵應進行預處理,以提高基體與塗層的附著力。化學轉化膜應有一定的厚度,當采用鉻化處理時,鉻化轉化膜的厚度應控製在200~1300mg/m2範圍內(用重量法測定)。
(6)塗層性能。
1)光澤。塗層的60°光澤值應符合相應規定。
2)顏色和色差。塗層顏色應與合同規定的標準色板基本一致。使用儀器測定時,單色粉末的塗層與標準色板間的色差△E出≤1.5,同一批產品之間的色差△E≤1.5。
3)厚度。裝飾麵上塗層最小局部厚度不小於40μm。西安係統門窗由於擠壓型材橫截麵形狀的複雜性,致使型材某些表麵(如內角、橫溝等)的塗層厚度低於規定值是允許的。
4)壓痕硬度。塗層經壓痕試驗,其抗壓痕性不小於80。
5)附著性。塗層的幹附著性、濕附著性和沸水附著性均應達到0級。
陝公網安備 61012202000044號